关于召开景德镇市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
【来源:
昌江区人大办】
【发布时间:
2023-02-17】
【阅读次数:】
关于召开景德镇市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(2023年2月18日昌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) 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:景德镇市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21日至23日在昌江区召开。 建议会议的议程: (一)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 (二)审查和批准昌江区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(计划草案)的报告; (三)审查和批准昌江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(草案)的报告; (四)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 (五)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 (六)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 (七)选举事项; (八)其它事项。
昌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2月18日
|
相关文档:
相关附件:
【我要打印】 【
关闭】